银行询证函 (变更)
编号:
公司聘请的四川法德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正在对本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投资者(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账簿记录,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证明无误及事项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存款账户中收取。回函请直接寄至四川法德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或直接移交询证人员。 谢谢配合!
回函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玉林北街1号玉林品上1栋1单元18楼
邮编:610000 电话(传真):028-85425675
截至 年 月 日止,本公司投资者(股东)缴入出资额明细如下:
缴款人 |
缴入日期 |
银行帐号 |
币种 |
金额 |
款项用途 |
备注 |
合计金额 |
(大写人民币): |
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结论:1、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2、如果不符,请列明不符事项 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事务所询证执行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