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情形】
取得专用发票、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案例】
C银行5月对其可视化操作系统进行改造,接受美国B公司技术指导,合同总价为20万元。当月改造完成,美国B公司在中国境内无代理机构,A公司办理扣缴增值税手续,取得扣缴通用缴款书,并将扣税后的价款支付给B公司。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B公司的对账单齐全。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320.75
贷:银行存款 11320.75
借:在建工程 188679.25
贷:银行存款 188679.25
【提示】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相关项目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 “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或接受服务中止,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案例】
2016年6月,北京H旅店,本月提供住宿服务不含税收入100万元,将其闲置房屋出租预收5万元(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简易征收),款项已收。
【分录】
取得住宿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
取得出租房屋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7619.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80.95
【提示】
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中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